天堂的颜色《一》……
一、天堂的入口【我说,既然我找不到天堂的入口,那就权且让我从回忆开始吧…】雨还在下,整整一天了,还没有停的意思。冷冷的,毛毛的细雨,被风携着,一点一点的飘在窗子上。飘得多了,很多的雨滴就不自觉的顺着一条线流了下来。如此这般,一条又一条的雨线,就象我的回忆,想抹去,却怎么样也抹不去,一条未断,一条又来。
自认不是一个很忙的人,但是的确很难得有这样一个宁静的晚上,一个人,静静的坐在窗前,关上灯,就着窗外映进来的路灯光,点上一支烟,放上一曲他最爱听的葫芦丝独奏曲《月光下的凤尾竹》,一遍又一遍。顺着低沉、悠扬、而又婉转的葫芦丝声,回到过去,回去十几年之前,回到那场平平常常而又轰轰烈烈的爱恋里,悼念他,也悼念那个曾经的自己。
曾经想过,提前去他的世界陪他,尝试过,但没有成功,因为母亲及时的发现,更因为当初我对他许下了那该死的承诺。那时候的我,只能一个人,没有目标,没有希望,没有地狱,没有天堂的苟活着。不敢做梦,因为我害怕,害怕梦中见到他不忍离去的眼神,害怕去到我和他一起憧憬的美好未来里,然后大呼着他的名字醒来,寂静的夜里,答应我的只有满脸的泪水,还有床头那张看着我笑的照片。
一个只能活在过去的人是悲哀的。但我宁愿活在过去,只有那样,我才能感觉到我的血还是热的,我还活在人世间,我爱过,我恨过,我成长过。
回忆,让我变得沉默,让我慢慢的不再沉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爱,让我明白了他临走前对我讲的那些话。也让我更坦然,坦然的面对一切。更是懂得了珍惜自己,珍惜身边的每一样事物。十年后的我,已经能够很好的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回忆,不再流泪,不再轻生,对着他的照片,我只能浅笑着问候一句,你在天堂过得还好吗。
也许,在他的眼里,我现在应该算得是一个大人了吧。
平凡的我出生在湘北的一个平凡小山村。普普通通的村子,四周被大山围着,早上八九点钟才能看见太阳,下午四五点太阳就下山了。唯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村边有一条三米来宽的小河,清澈见底的河水四季常流,成群的小白鱼在深绿色的水草中穿游。
几十年了,村子里也没有出过一个象样的人物,所以我的降生也没有给这个村子带来多大的兴奋,后来的事实也的确证明了这一点。
我的父亲是个脾气暴燥且嗜酒如命的人。平常脾气就不好,对谁都一样,哪怕是对自己的父亲,也就是我的爷爷,经常是在喝酒以后无理和大声喝斥爷爷,爷爷则抱着我躲着他远远的。因为我对他的不屑,平常没有少挨他的打骂,以至我自懂事起就开始怀疑我到底是不是他亲生的,但是母亲偷偷告诉我,我是他亲生的。我无语。
母亲在父亲面前从来不敢说个不字,只是低头做事,连半句多余的话都不敢多讲。在我的记忆里,母亲也是整日里受着父亲的大声责难,但是她从来不反口,只会背地里偷偷掉眼泪。
童年里唯一值得我珍藏的记忆,就是和爷爷在一起的时光。和爷爷一起去山上砍柴;和爷爷一起下河里摸鱼;还记得爷爷给我抓的那只灰色的小兔子和黑色的八哥;记得爷爷轻轻抱起我放到水牛背上,爷爷牵着牛带着我一起跨过田埂和小溪;乘凉时和爷爷一起坐在虫声阵阵的草坡上,听爷爷讲的花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印象最深刻的要数爷爷那布满老茧的双手,很宽,很厚。每次摸在我的头上或者轻拍我的背时,从爷爷手上传过来的温暖总能让我忘记父亲的打骂和母亲的哭泣。躺在爷爷的臂弯里,听着田野里蛐蛐的叫声,看着天上的星星,爷爷则来来回回的用蒲扇替我赶着蚊子。这是我记忆里的最幸福的童年时光。读初中住校了,每个月的月中总会有一天,爷爷早上四点钟就起床,赶几十里山路给我送来我最爱吃的粉蒸肉,然后吃完中午饭再赶回去。那几乎成了我整个初中三年最期待的事情,可以借着中午和爷爷一起吃饭时间,和爷爷一起坐在操场的乒乓球台上讲这一个月来的所见所闻,然后在爷爷的笑声中走进下午的课堂。
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在我读高一的时候,爷爷因为脑中风突然离开了我。我是在爷爷去世的第二天才被母亲托人从学校叫回来的。刚回来的那三天我没有哭,也不讲话,不吃饭,脑子里一片空白,我知道,我的家没有了。第四天我来到爷爷坟前,对着那堆新堆的黄土,想着土里埋着的那个人,我哇的一声就哭出来了,在爷爷面前,把几天来的痛苦全掏了出来。那时候除了哭,我真的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
直到爷爷去世我都没有认真分析过我对爷爷的感情,一直到现在,我才明白那渗透着亲切、尊敬、甚至还参杂着仰慕和依恋的感情,让以后的我知道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爱。
但是在我的心中,爷爷就是爷爷,永远都是我的家。
1990年7月,在那段被惯称为黑色七月的日子里,我高考落榜了。
高中三年,我整日里把自己埋在金庸的小说里,爷爷去世以后更是如此。除了数学和物理,其他的学科我几乎就是不开窍,完全学不进去。落榜对于我,只是迟早的问题。我没有复读。那时我对自己讲,踏出去的脚步,岂能再收回来,吃回头草的事情绝对不做。
因为不忍整日听着父亲的大声喝责和刻意刁难,我一个人,带着向同学借的200块钱,在父亲传满整个村子的叫骂声中离开了那个只有爷爷才疼爱我的所谓的家。一身洗得发白的灰色中山装,一双考进县一中时爷爷给我买的双星牌球鞋,再背着几件破衣服,我只身来到了武汉。看着满大街的车来车往,穿行在繁华似锦的汉正街,我傻傻的看着,笑着,每一样东西对我都是那么新奇。摆脱了那张父亲阴沉的脸,不用每天听到母亲的叹息和哭泣,我感觉自己象挣脱牢笼的小鸟一样,自由的飞翔在自己的天空里,无拘无束,开怀自在。
自在归自在,哪怕是一个人,也还是要吃饭的。傻愣愣的我,没有关系,没有城镇户口,所以只能找找在工地提水泥灰的活做做,一天20块钱,早上六点到下午六点上工,下工以后就和工友一起挤在工棚里住。但即便那样,我也是开心的,再也不用对着父亲那张阴沉的脸,再也不用在那个同样阴沉沉的家里睡觉,吃饭,进进出出。
工地上的日子是快乐的。每天除了上工地,还可以在和工友一起拼白酒,可以给工友讲《射雕》的后传《神雕》,也可以一手拿着《碧血剑》,一手在腿上拍着蚊子。
工钱不多,第一月扣除去伙食费还剩540块钱,除了给在新华书店给自己买了一套古龙全集,另外就是买了一条红金龙香烟向南跪拜着烧给了爷爷,其余还剩410块钱全部存了银行。我不敢乱花钱,我知道,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伸手向家里要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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